上海女子购买4.35万元二手奢侈品包遭遇高仿假货,法庭追讨退一赔三
“太无耻了!”在上海,一名妇女花了43,500元在二手豪华在线商店中买了一个袋子,但收到了高质量的假货。那个女人要求退款并被拒绝。商人:我们只是一个中介平台,对商品的真实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该妇女在法庭上起诉商人,并要求退还一份和三个赔偿。
01案例审查
像许多女性一样,李女士对美丽的珠宝和名牌包都特别喜欢。她的壁橱里有许多二手奢侈品。尽管这些宝藏是二手的,但它们具有高质量和完美的外观,这使她在朋友圈子中获得了无数的喜好。 (所有名称都是假名)
2022年4月,李女士在一家二手豪华商品在线商店中发现了她长期以来的限量版豪华袋香奈儿金·金袋,价格为43,500元。
由于其限量版身份,李女士白天和黑夜都考虑了它,但她从未买到。当她看到在线商店上标有“库存”时,她毫不犹豫地下订单。商人告诉她,她需要等待转移。李女士等待了半个月的期待,并终于收到了这个宝贵的包裹。
她收到包裹的那一刻,李女士感到非常兴奋。她迫不及待地想打开包装,但她没想到会引起巨大的失望。袋子表面上的胶标很明显,乍一看是错误的。这远非她的期望,她的直觉告诉她,这可能是假的。
为了证明她的猜测,李女士把这个书包拿到了专业评估。正如她所期望的那样,这是一个高质量的假货。这一发现使李女士非常生气。她无法接受她花了大量钱,但收到了一个高质量的模仿袋的事实。
她立即联系了商人,并要求根据法律获得退款和赔偿。但是,商人的回应超出了她的期望。她避开了责任,并声称这只是一个中介平台,并且对于产品的真实性而言是不负责任的。她甚至质疑李女士提供的评估报告的真实性。
面对商人的逃避和疑问,李女士非常生气,并以申诉向商人起诉,要求商人退款,并根据退款和赔偿三项赔偿的原则为自己赔偿130,500元人民币。
02案例分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当事方有责任为其主张提供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提供了一张聊天记录,她从商人那里购买了袋子,并支付了43,500元,并且没有委托的关系。其次,李女士取出了评估机构发布的报告,证明商人出售给她的行李是非真实的,商人的行为是欺诈性的。
根据《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55条,如果运营商承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方面的欺诈行为,则应增加按照消费者要求遭受的损失的赔偿,而补偿金额的增加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收服务成本的三倍;如果补偿金额增加小于500元,则为500元。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知道出售香奈儿的金色球包是一个很高的模仿,但以真实产品的价格出售,并且在交易期间没有将产品的真实情况解释给李女士,这显然构成了欺诈。根据法律,李女士有权要求商人退款43,500元并根据三倍的标准进行补偿。
03法院判决
首先,李女士将袋子退还给商人,商人将钱退还给李女士,商人还以一份退款和三项补偿的原则来补偿李女士。商人拒绝接受判决,并提出上诉。第二个实例维持了第一个实例判决,并拒绝了商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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