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意见,调整多项税率及征税范围
CCTV财务(记者张Xinyue)今天(第三届),财政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税法(供应评论)”起草的公众意见。
据报道,征求意见的草案基本上延续了法规的规定。为了巩固增值税改革的结果,将将处理,维修和安装服务纳入U201C服务,并将金融产品的销售与U201C服务分别列出,即增值税的税收范围是出售商品,服务,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房地产,房地产,房地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商品。
征求意见的草案将调整出售商品,加工,维修和维修服务的适用税率,有形的可移动房地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商品的税率为13%;出售运输,邮政服务,基本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土地利用权转让以及出售或进口农产品的适用税率; 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金融货物的适用税率将为6%,这将保持不变。同时,很明显,增值税收集率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税法(评论)”的税率表,在生产(进口)阶段征税,税率为20%,加上0.5元/500克/500克(或500毫升)。高端化妆品在产量(进口)阶段征税15%。香烟生产(进口)以36%的税率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