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卷烟批发消费税政策详解:征税范围、纳税人及应纳税额计算

日期: 2025-02-22 08:05:33 |浏览: 19|编号: 7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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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卷烟批发消费税政策详解:征税范围纳税人及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在批发过程中要缴纳的消费税

1。税收范围:包括A级香烟和B级香烟,没有雪茄和烟草。

2.纳税人:在我国从事香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但是,纳税人之间出售的香烟不缴纳批发消费税。

[注意]根据《烟草垄断法》的规定,进行烟草批发要求申请“烟草大约批发企业许可”。通常,这是一家烟草公司,无法由工业和商业企业获得。因此,在烟草公司之间分配了纳税人之间的批发,并且在批发过程中未支付消费税。

3。应税金额=批发链接不包括税收销售×11% + 0.005元/支出(250元/盒子)

(1)纳税人应将批发烟的销售与其他商品销售分开。如果未分别计算它们,则将征收消费税;

(2)如果纳税人从事香烟的批发和零售,他应分别计算批发和零售链接的销售量和销量,否则所有税收将在批发链接中征收。

(3)批发企业不得从计算税款时所包含的生产链接中扣除消费税;

(4)如果纳税人同时生产和批发,则他或她需要在生产中缴纳两项消费税,同时批发批发阶段。

4.税收支付地点:如果批发企业的位置位于所在地,总部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则总部应宣布并缴税。

[案例]一家香烟批发公司批发并在一个月内出售500盒香烟,其中300盒是批发的,这是另一家香烟批发公司,150盒零售商店和50盒单独的香烟摊。每个盒子的批发价格为13,000元。

[案例分析]公司应支付的消费税= 13000×(150+50)×11%+(150+50)×250 = 336000(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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