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解读:完善税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税法”
(评论草稿)”
为了执行CPC中央委员会和州议会的决定和安排,改善税收法律制度,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部和州政府的立法工作计划税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税法(征求意见草案)”(以下称为“征求意见”)。现在的描述如下:
1。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的临时法规”(以下称为“法规”),该法规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一些消费品,例如烟草,酒精,酒精,汽油和柴油将缴纳消费税。 2008年11月,根据先前的政策调整和消费税改革,国务院修订了该法规,并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2018年征收了106.2亿元人民币。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第18届CPC中央委员会第三届全体会议上的全面加深改革的重大改革”方面的决定,调整范围,链接和税率的消费税收税率,包括高能消费,高污染的产品和一些高端消费品范围中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的要求”,并于2014年启动引入了改革措施的数量。这些改革措施在改变方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以及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已经实施了相关消费税改革的要求,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消费税法的制定将有助于改善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稳定性和权威,建立一个现代化的财政体系,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加深改革并开放并促进现代化的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
2。制定该法律的总体考虑因素
(1)继续消费税的基本系统框架并保持系统稳定性。自1994年征收消费税以来,它已经进行了几项重大的机构调整,包括2006年的消费税系统改革,2008年精制石油的税收和费用改革,以及自2014年以来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改革和改进,税收制度框架基本上已经成熟,税收制度要素基本上是合理的,而且运营基本上是稳定的。因此,评论草案总体上维持了当前的税收制度框架和税收负担水平。
(2)体现了法律草案中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的内容。为了充分反映改革的结果,结合当前的政策,税收和管理实践,对不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改进,并将法规提升为法律。根据收集过程的变化,以统一的方式调整了纳税人范围声明;结合改革结果,税率表得到了补充和改进。
(3)根据消费税监管的特征,国务院有权调整税率。消费税是一种对生产和消费行为具有重要调节功能的调整。国务院需要根据经济发展,工业政策,工业发展以及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等因素来调整消费税率摄像机。因此,评论草案设置了消费税率的授权条款。
(4)根据消费税改革的需求,《消费税法》中建立了连通性条款。根据CPC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在改善地方税制和改革中央收入部门的相关要求,消费税改革工作,例如后来的消费税收税收流程,例如收集消费者货物一直在发展。考虑到这些工作将在消费税立法之后继续进行,因此有必要授权国务院根据法律组织和执行相关的飞行员项目。
3。“征求意见草案”的主要内容
(i)关于纳税人。纳税人在法规中的规定涉及多种概念,例如生产,委托处理,进口和销售。随着消费税改革的进步,在消费税收征收过程中添加了批发和零售。考虑到销售行为发生在生产,批发和零售中,“评论草案”整合了相关概念,并统一地将其表示为我国的销售和调试。处理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第1条),并分别表达消费品自用的情况。 (第3条)
(2)关于税收对象和税率。征求意见的草案延续了法规的实践,使用“消费税税务表”来确定特定的税对象和消费税的税率,并阐明了州议会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 (第2条)
(iii)关于应税金额的计算。征求意见的草案延续了法规的当前规定。为了避免以专业术语歧义,“消费税是根据规定中的配额率,基于数量的配额或基于数量的配额配额税的方法来计算的。调整是“调整”应纳税金额是通过裁决,通过裁决来计算税收的方法来计算税收的方法,或通过裁决和计算税收来计算税收的方法,通过裁决和计算税收,通过裁决和计算税收,并计算税收,并计算税收税”。(第4条)
(iv)关于应税价格。征求意见的草案延续了规定以不同税率销售的单独账目销售的规定。 (第5条)
指的是国际公认的概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评论草案修改了法规中销售的定义,即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中获得的相关结果应税消费品。考虑因素包括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如果销售额是在RMB中计算的,并以RMB以外的其他货币定居,则应将其转换为RMB。 (第6条)
评论草案延续了有关应税消费品应税价格的规定,以自助使用,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处理,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等,并规定了特定的计算公式。为了在之前和之后保持概念的统一性,规定中“自我生产,自我使用”和“生产”的表达被调整为“自我使用”和“销售”。 (第7、8和9条)
(v)关于扣除政策。征求意见的草案延续了有关委托处理和恢复法规中应税消费品的扣除政策。同时,根据当前的政策,澄清了购买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扣除政策,涉及香烟,鞭炮,高尔夫球和舞会餐具,木制的可支配筷子,实心木地板,精制油,啤酒,啤酒,酒,酒,酒,酒,酒,啤酒,酒,酒,酒,酒,酒,酒,酒,啤酒,啤酒,酒,酒高端化妆品等也规定了扣除证书管理。 (第11条,第12条,第13条)
(vi)关于减税和豁免。鉴于当前政策的实施,征求意见的草案延续了从纳税人中免除消费税的政策,无法在法规中出口应税消费品。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法规和税收政策实践的特征,很明显,国务院可以规定,应将消费税免税或减免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委员会提起申请。 (第14条)
(7)关于发生税责任的时间。结合税收和管理的实践,征求意见的草案提供了有关“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并在纳税人出售时缴纳税款”的详细规定。”当他们收到销售付款或销售证书的日期,如果首先发行发票,则获得销售付款证书。委托应纳税消费品的处理,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的消费品等义务(第16条)。
(8)关于税收和管理。结合税收和管理的实践,征求意见的草案增加了批准应税消费品批准的权限,当纳税人宣布的应税消费品金额的数额明显降低,并且随着批准部门的增加而增加了海关也就是说,纳税人宣布的应纳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和数量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它很低,并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则税务机关和习俗有权确定其应税价格和数量。 (第10条)
评论草案延续了《法规》关于消费税收征的主题的声明,同时清楚地表明,海关应分享有关委托消费税收征收的信息,以及与税务机构的出口海关宣言货物声明的信息。 (第15条)
征求意见的草案延续了《税收支付地点以及税收征收和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17条,第19条)
为了实施加深“放松,监督和服务改革”的精神,进一步降低了纳税人纳税的频率,减轻纳税人宣言的负担,“评论的草案”取消了三个税收计算期,包括“一天,三天和五天”,并增加了新的税收计算期。税收计算期为“半年”。 (第18条)
评论草案增加了有关消费税的共同政府的条款,该条款明确指出,相关部门需要与税务机关的消费税管理活动合作并加强消费税收税和管理,这有助于维持健康和健康的和健康的公平的消费税法律环境以及随后的消费税改革的平稳实施。基本上与增值税法草案保持一致。 (第21条)
(9)关于消费税的试点改革。为了实施CPC中央委员会和国务院在改善地方税制和中央收入部门改革的相关要求,该评论草案添加了一份关于执行消费税的试点改革的声明并授权国务院规定特定的实施措施,即“州议会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税项,税率和消费税的征收联系,并向全国人民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报告提起诉讼的试点计划。”(第2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消费税法(供应评论)
第1条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内出售,委托处理和进口应税的消费品,他们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本法律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2条应按照本法律附带的“消费税税率表”执行税项,税率和消费税的收款链接。
根据宏观控制的需求,州议会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并将其报告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提交。
第3条纳税人在生产,批发或零售阶段出售应税消费品时,他应按照本法律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使用尚未出售给外界的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按照本法律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4条的消费税应通过裁决来计算应纳税金额的方法来计算,通过裁决和计算复合税来计算金额(以下称为复合税)。应税计算公式:
通过实施裁决税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比例税率
根据税收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量×固定税率
应付税款通过实施复合税方法=销售×比例税率 +销售量×固定税率
第5条纳税人还应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并应分别计算出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量;如果未单独计算销售量和销售量,或者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由一组待售的消费品组成。 ,适用的税率来自高。
第6条销售是指纳税人在出售应税消费品(包括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方面获得的相关考虑因素。
纳税人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是在元中计算的。如果纳税人以除RMB以外的货币解决销售,则应将其转换为RMB。
第7条当纳税人使用未出售给外界的应税消费品时,应根据纳税人出售的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税款;如果没有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应根据构成的应税价格计算税款。
通过采用裁决方法实施的税收税收税率的公式:组成税率=(成本 +利润)÷(1-比例税率)
计算复合税法中实施税收的组成税价的公式:构成税率=(成本 +利润 +自用量 +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8条应根据受托人的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和征税用于处理的应征税消费品;如果没有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应根据组成的应税价格计算税款。
通过采用裁决方法实施的税收征税税率的公式:组成税率=(材料成本 +处理费)÷(l-Prortialtion税率)
计算复合税法中实施的税收的组成税价的公式:组成税率=(材料成本 +处理费 +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较税率)
第9条应征税的消费品根据构成的应税价格征税。
通过实施裁决方法来计算应税税的组成的公式:应税价格的组成=(关税应税价格 +关税)÷(1支付税率税率)
计算复合税法中实施税收的征税税率的公式:组成税率=(关税税率 +关税 +进口税率 +进口税×消费税固定税率)÷(1税收税率税率)
第10条如果纳税人宣布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和数量显着较低,并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则税务机关和习俗有权验证应税价格和数量。
第11条如果通过委托处理并由委托方使用以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收取的应税消费品,则应根据法规扣除支付的消费税。
第12条如果使用从国外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用于不断生产应税的消费品,则应根据条例扣除以下情况的消费税:
(1)烟草生产;
(2)鞭炮和烟火产生鞭炮和烟火;
(iii)由Club Head,Shaft和Grip制作的高尔夫球俱乐部;
(iv)木制一次性筷子是通过生产木制舍筷而产生的;
(5)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
(vi)石脑油和燃油生产精制的油;
(7)汽油,柴油和润滑油分别生产汽油,柴油和润滑油;
(8)啤酒液体用于在集团内的企业中生产啤酒;
(9)葡萄酒生产的葡萄酒;
(10)高端化妆品生产高端化妆品。
除了项目(6),(7)和(8)之外,上述扣除的情况仅限于从同一税项的纳税人那里购买的应税消费品。
第13条纳税人应根据法律和有效凭证扣除消费税。
第14条当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应豁免消费税;除非州议会另有规定。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州议会可以规定豁免或减少消费税,并向全国人民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报告提交申请。
第15条的消费税是由税务机关收取的,税务机关代表海关收取进口税务消费品的消费税。
海关应与税务机构共享有关委托消费税和出口海关声明的信息的信息。
由个人携带或邮寄给该国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算方法应由国务院制定。
第16条发生消费税义务的时间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1)纳税人出售应税消费品,税收义务发生在收到销售付款或获得销售付款证书的那一天;如果首先发行发票,即发票发行的那天。
(2)指导应税消费品的处理,除了受托人是个人之外,受托人应在将货物交付给受托方时代表该人征税并缴税。税收义务是在受托人将货物交付给受托方的那一天。
(3)自助使用的应税消费品的税收义务不出售给外界,这是货物被转让的日子。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收义务应在进入海关地区的当天发生。
第17条消费税的位置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1)如果纳税人出售应税的消费品并使用应税的消费品供自己使用,则除非由纳税人的居住地或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宣布并缴税,除非另有由财务和税务机构提供国务院。
(2)如果应纳税的消费品被委托给处理应税消费品的处理,则受托人应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支付消费税,但受托人是个人。
(3)如果进口应纳税的消费品,应宣布税收并缴纳海关声明的海关地点。
第18条的消费税税收期分别为十天,十五天,一个月,一个月或半年。纳税人的具体税收计算期应由主管税务机构根据纳税人支付的应税金额确定;如果无法根据固定税收计算期支付税款,则可以按时支付税款。
如果纳税人使用一个月,四分之一或六个月作为应税期限,则他应在到期之日起十五天内宣布并缴税;如果应纳税期为十或十五天作为应税期限,则五个从到期税之日起,应在当天提前支付,税款应在下个月的第一天起15天内宣布,应为税款。上个月定居。
预扣代理释放税款的税收计算期和税收声明和付款期应按照前两段的规定实施。
从海关填写海关特殊付款表的进口消费税之日起,纳税人应在15天内缴纳税款。
第19条的消费税征收和管理应按照本法律和“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和行政法”的规定实施。
第20条国务院可以实施一项试点消费税改革计划,调整税项,税率和消费税的收款链接,并将试点计划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提交提交。
第21条税务机关和相关部门,例如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运输,商业,紧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督等并加强消费税的收集和管理。 。
第22条国务院应根据本法律制定和执行法规。
第23条本法律应以×月×年20××生效。州议会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的临时法规”也被废除。
附件:消费税率表
消费税率表
税项
税率
生产(导入)链接
批发链接
零售阶段
1。烟
1.循环
(1)A级香烟
56%加上0.003元
11%加上0.005元
(2)B级香烟
36%加上0.003元
2。香烟
36%
3。烟草
30%
2。葡萄酒
1。白葡萄酒
20%加0.5元/500G(或500ml)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A类啤酒
250元/吨
(2)B级啤酒
220元/吨
4。其他葡萄酒
10%
3。高端化妆品
15%
4。珍贵的珠宝,珠宝和玉
1。黄金和银珠宝,铂金珠宝,钻石和钻石珠宝
5%
2。其他珍贵的珠宝,珠宝和玉
10%
5。鞭炮和烟火
15%
6。成品油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元/升
3。航空煤油
1.2元/升
4。石脑油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油
1.2元/升
7。摩托车
1。圆柱容量250毫升
3%
2。气缸容量高于250毫升(不包括)
10%
8。小型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以下相同)低于1.0升(包括1.0升)
1%
(2)气缸容量高于1.0升至1.5升(包括1.5升)
3%
(3)气缸容量高于1.5升至2.0升(包括2.0升)
5%
(4)气缸容量高于2.0升至2.5升(包括2.5升)
9%
(5)气缸容量高于2.5升至3.0升(包括3.0升)
12%
(6)气缸容量高于3.0升至4.0升(包括4.0升)
25%
(7)气缸容量高于4.0升
40%
2。中型和轻商业客车
5%
3。超级豪华车
根据亚税1和亚税标题2的规定收集
10%
9。高尔夫球和球工具
10%
10。高端手表
20%
11。游艇
10%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5%
13。实木地板
5%
14。电池
4%
15。油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