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法律与伦理的冲突与挑战,历史审判对国际法的影响

日期: 2025-01-26 21:02:47 |浏览: 12|编号: 67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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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审判:法律与伦理的冲突与挑战,历史审判对国际法的影响

纽伦堡审判后的研究

第一部分

纽伦堡审判是历史上著名的审判,为国际法的发展特别是战争法的发展确立了几项重要原则。这次重大审判也遇到了一些挑战,有的是来自法律层面,有的是伦理层面,还有的是由于法律和伦理冲突。

1961年的电影《纽伦堡的审判》试图将这幅宏大的历史画凝结成初审过程。院长选择了法官法官的司法程序。法律和伦理是贯穿影片的核心问题。

德国法官被指控制定了当时有效但现在被认为是邪恶的法律,例如防止种族污染的法律和剥夺生育能力的法律。法院调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德国法官的地位如何?受到外部压力到什么程度?法官是有选择权的,如果不服从怎么办?其中一名被告人贾鲁斯法官的老师证实,他因抵制希特勒恶法而被迫辞职。与此相关的是,法院审查纳粹法官对纳粹的忠诚程度实际上是一种主观的国家检查。那就是从主观和客观的可能性来判断德国法官的行为。但问题是,即使法官有选择的可能性,他是否应该选择选择呢?他的职责是执行法律,还是可以根据法律来判断法律?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他可以,他应该遵循什么?法律?

这既涉及到法官的职业道德,也涉及到关于法律的永恒争议:规则是否多于真实的法律,你能判断法律的真实性吗?不同的法律当事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认为神法和自然法的效力高于现实法,而历史法学派则不承认自然法的效力。

在此形势下,德国法官面临着外国政治压力和职业道德的挑战。贾奇法官和其他人正是如此。其他法官只是政客,自然选择服从政治;叶琳反应过来。事实上,他服从的不是政治压力,而是他所认可的职业道德,以及他对现实法律的伦理判断。尽管如此,他的选择在纽伦堡审判中被法院驳回。

以上分析了德国法官面临的职业道德困境,即是否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还是可以判断法律并选择适用。判断法律的标准必须是道德的、超越法律的。这次纽伦堡审判还涉及道德问题的讨论。

如上所述,法官的选择一方面是基于对职业道德的理解,另一方面也是基于对现实法律的伦理判断。换句话说,他在某种程度上认同了当时现实法律的价值取向:为了实现所谓的国家共同利益,他不惜牺牲自己的基本权利,比如生命、健康、等等,以及处于这种视野中的个人。它不存在;因此,存在种族进化政策和剥夺生育能力的法律。这不仅是叶林的伦理选​​择,也是所有被告人的伦理选择,甚至是德国整个上层社会的伦理选择。影片中出现的美丽优雅的贝托夫人无疑代表了德国上流社会的形象。她为叶琳辩护的理由是:“格利普法官,高贵,敢于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这么正派的人怎么会犯错误呢?”对受害者没有任何同情和怜悯。知道法律的后果并非不可能,但他们不想知道,也不想去想。因此,在最后一次与叶琳的谈话中,海乌法官在杰友中表示,他不知道他们的判决会带来如此多的杀戮和死亡,哈乌法官回应道:“当你判处第一个人死刑时,当你这种道德判决在纽伦堡审判中受到了最强烈的谴责,他判处他:“被告的行为违反了文明社会的共同原则。国家的价值是国家的基本价值。

正是基于他对这种道德的信念,法官和检察官顶住了美国施加的政治压力,坚持对德国法官做出有罪判决。随着社会主义阵营开始形成,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以西德为社会主义阵营的最前线,因此争取德国的支持。要得到德国的支持,就必须得到社会精英的支持。接受审判的德国法官无疑是核心人物。在对德国法官进行审判的同时,法官和检察官也接受了良心的审判。他们面临着和当时德国法官类似的情况——

当良心遇到政治,你选择良心还是政治?

第二章

除了战后对纳粹战俘的审判,除了纽伦堡的审判,我们还熟悉1961年在耶路撒冷对德国纳粹高级官员阿道夫·埃莱曼的审判。哲学家汉娜·阿尔伦特的长篇报告《耶路撒冷的埃萨斯曼》,以及极端邪恶与平庸邪恶之间的争论。

但事实上,无论是审判的规模、意义和影响力,纽伦堡的审判都更具代表性,尤其是考虑到二战硝烟尚未散去,各国尚未达成共识。关于纳粹战俘的待遇存在很多争议——丘吉尔曾建议纳粹领导人直接撤退并枪决,而不是通过司法形式达到同样的目的——加上他们有更深层次的担忧,因为没有此类试验尚无先例,能否成功尚无法确定。如果纳粹战犯通过合法途径逃脱了惩罚,审判就成了笑柄。至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纽伦堡审判为后来的耶路撒冷审判提供了相对成熟的经验。

所谓“比较成熟”当然不是说说而已。纽伦堡审判的争议从未间断过。正如阿罗特质疑的那样,对纳粹提起诉讼罪:第一,共谋罪触犯了动员侵略战争罪;第二,共谋罪触犯了发动侵略战争罪;第二,破坏和平罪;第三,战争罪;第四,反人道主义犯罪。这四项指控没有先例。国际刑事法院的刑事判决是否适用于自然人,法律是否有溯源,最重要的是“你也有罪”,比如一系列的法律和正义。尤其是最后一场,盟军在战争中还使用了过度的暴力。审判时纽伦堡已成废墟,就是最好的例子。此外,盟军军官也会阻挠审判,因为他们担心战后也会有同样的结局。在这样的情况下,纽伦堡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将受到各方面的质疑。

对于当年参与其中的人来说,这样的试验是如何实施的,以及到最后时会出现什么结果,他们无法预测。除了不断的受苦之外,根本没有任何胜利。从这个角度来看,《纽伦堡拳击手》这本书有着非凡的意义。这本书的作者是克里斯托弗·多德。他的父亲托马斯·多德被派去处理1945年纳粹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他是纳粹战俘的四名美国律师之一,也是唯一的平民。

从1945年9月抵达纽伦堡开始,到1946年10月接受21名纳粹战犯的审判。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托马斯全年参加审判。他有一个好习惯。每天工作结束后,他都会把每天的工作情况写给远方的妻子格蕾丝。同时,他也写下了对妻子浓浓的依恋和思念。

多年后,该书的作者托马斯的儿子决定出版这些信:“但是当我开始思考我的父亲如何看待当今世界发生的事件以及美国当前发生的事件时,我们决定披露这些信件。他的父亲在纽伦堡审判的判决中曾说过,他在审判中曾强烈表达过一些标准,但似乎因过度虐待而失去了。此外,还有一些原因, “这可能令人难以置信,但确实存在这个世界对纽伦堡及其深远的意义一无所知。仍然有人否认大屠杀。”

我们看过各种屠杀的叙事,无论是幸存者的回忆录还是好莱坞电影,都描绘了纳粹战犯的罪行。但任何虚构的文字和记忆都无法与这些记录的私人信件相比。记忆也会变形,虚构也会对历史的真实性造成虚假损害。只有这些,真实的,快速的私信,才代表了更加客观的写作态度。更为难得的是,托马斯在信中几乎触及了纽伦堡审判的各个层面。内部斗争与排斥、国与国之间的敌对、审判的困境、山地证据的使用、犹太人的缺席、犹太人的缺席、法官的个性和特点、官僚主义的厌恶、信中写下了21名纳粹战犯的特征(当然还有当时纽伦堡的真实生活状况)。

本书的收藏并非纽伦堡审判的内部档案。他真实地记录了自己的困惑和想法。正如托马斯在1945年8月27日给妻子的信中所说:“我每天把你带到你身边,首先是作为与你聊天的机会;为了我,为了我们的未来,记录我在这里工作的经历和机会我曾经有过。

这实际上已经成为纽伦堡审判的意义。 1945年11月审判伊始,首席法官杰克逊就曾指出纽伦堡审判的任务:“对于世界来说,纽伦堡法庭的重要性不在于它如何忠实地解释过去。除了核实和识别重要的事实之外,纳粹当局犯下的罪行,也是“解释和规定新形成的国际法基本标准”的一点,纽伦堡审判为以后的同样审判奠定了基础,特别是为后来的耶路撒冷审判指明了方向。后来的耶路撒冷。

安特曾在《耶路撒冷的爱斯基摩人》的后记中提到,在阿莱曼审判的辩护中引用的理由是,虽然二战中最大的罪行是针对犹太人的罪行,但它是在纽伦堡审判期间,犹太人只是旁观者。耶路撒冷法院的判决是一个转折点:犹太人的灾难第一次占据了法庭审判的中心。正是这个事实,使得这次审判与纽伦堡等地的审判完全不同。 “但这充其量只是符合事实的一半。事实上,在纽伦堡审判中,犹太人的灾难已经促使盟军开始酝酿‘反人类罪行’。” “并不是因为受害者是犹太人,而是因为宪章的要求,与这本身无关,但其行为往往会混淆战争以及对战争的影响。考虑一下”

托马斯在1946年6月9日的一封信中写下了类似的困惑,因为审判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争议,因为他们没有关注犹太人和屠杀。是否值得别人批评我们,因为我们要进行一场不值得冒险的战争,但我接受了这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到时候,这个案例的真正价值就会被理解和理解。 ”

第三

纽伦堡审判是一次历史性审判,引起了全世界的热切关注。

纽伦堡法院由美苏四大国的一名法官和一名代理法官担任院长。合同首席检察代表组成检察委员会,负责公诉工作。

这项工作并不容易。被关押的战犯中,有千余名战犯。可以说,他们都是血债,但被告人作为“初级”战犯,在纳粹政权中必定处于显赫地位。责任重大,所以筛选工作花了很多时间。

对22名纳粹战犯的起诉书长达66页,各国首席检察官共同署名。

公诉方充分做好了起诉准备。检察委员会从收集的上千吨各类纳粹文件和文本材料中筛选出3000多份可以作为证据的材料。翻译成英、法、俄三类词语,最后提交检察官备用。检察官组也集中进行了检查。

194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35分,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在原新伦伦法院崇义宫隆重开庭。身穿黑色法国夹克的英国和法国法官以及坐在大厅最前面的一位苏联法官坐在审判席的最前面。四面国旗。被告席上坐着21名德国纳粹战犯,其中鲍曼没有出庭。大厅里的记者席和楼上的柜台已经挤满了人。

苏联的鲁登中将、美国的杰克逊法官、英国的塞克罗斯爵士、法国的德志东作为四国首席检察官被起诉。 21名战犯被起诉的同时,6个犯罪集团和组织也被起诉。它们是:德国内阁、德国民主社会主义工人党(即纳粹)政治领导小组、党卫军、盖什太平洋和安全部办公室、德国民主社会主义工人党冲锋小组、参谋部和国防军最高司令。

庭审结束后,美国首席检察官和杰克逊首先宣读了总起诉书,这也是向罗斯福总统提出的建议,推动了审判。紧接着,苏英法等各国检察官纷纷发话。起诉书列出的事实是,坐在台面上的德国人闻所未闻,闻所未闻,令人震惊。

按照法定程序,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后,对起诉书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随后双方当事人提供了证据和反证。现阶段,法院共开庭审理403件。检察官传唤的33份证明出庭作证。除被告人19人供述外,辩护人还有61名证明人出庭作证。询问作见证的方法。此外,被告和犯罪组织还提交了十万份宣誓书。

法律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必须得到充分辩护。法院为被告配备了辩护律师,名额共22名。被告本人是从盟国提出的可靠的德国律师名单中挑选出来的。审判过程证明这些律师是有能力的。尽管所有被告人无法再支付律师费,辩护律师及其家属吃饱饭,但他们仍然按照法律和正义的准则和律师职业道德和忠诚的立场忠实地站着。为了客户的利益,他们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庭审期间,他们共向法院提交了30万份书面证明材料,为辩护对象努力减少犯罪。庭审过程中,你来我往,控方双方,唇枪舌剑。

许多被告在法庭上宣称自己是无辜的,因为他们只是一名士兵或一名履行对祖国义务的德国公民。他们遵守德国法律和责任。但法官却明确告诉他们,除了国家的制定外,人类还有一个自然法,那就是良知,就是道德底线,以及尊重人类生命和不同种族之间的相容性。文化。当法律成为恶魔虐待的帮凶时,每个人都应该服从自己内心自然法则的召唤,而不是自己的职责,而服从命令就是为天辩护罪。该提案不仅解决了纽伦堡审判的法律依据问题,也为未来设立国际法庭奠定了法律基础。

1946年9月30日,历时248天的审判进入高潮期,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宣读了一份长达250页的判决书。

19名战犯被判处绞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三名被告被宣告无罪并被释放。除了前面提到的检方组织,除了罪名成立之外,其他五个组织均被判处犯罪组织罪。

法院宣读判决后解释称,不服判决的人可以在四天内向德国管制委员会提出上诉。

1946年10月1日下午,纽伦堡法院正式休庭。

纽伦堡审判至此结束。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跨国法院以法律的名义赋予阴谋者、组织者、执行者以法律的名义。纽伦堡审判提出了责任的合法性、道德性、人类文明的深层次等诸多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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