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男子黄某边砸车窗盗窃财物,游览博物馆后网吧被捕,被判一年二个月

日期: 2025-01-25 02:06:04 |浏览: 18|编号: 6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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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男子黄某边砸车窗盗窃财物,游览博物馆后网吧被捕,被判一年二个月

走路时打碎车窗,偷走车内的财物。黄姓男子前一天晚上在青州犯了很多罪,第二天就敢去青州博物馆和范公亭公园参观。结果,他在青州某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 5月6日,记者从青州法院获悉,法院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并责令黄某返还被害人损失。

2018年7月中旬的一天中午,黄某乘坐的客车来到了青州。半天后,他住进了城里的一家酒店。第二天一早,黄某离开酒店,沿着空旷的夜路向东走去。大约半小时后,他来到一处丁字路口,看到路北一小区外停着不少汽车,便上前查看。他用手电筒查看车内,很快就找到了第一个作案目标:一辆白色轿车的右后座上放置了一个钱包。黄举起弹弓,向右侧窗户内发射了一颗钢珠。钢珠撞击在窗户上,形成一道网状裂纹。他用弹弓柄敲击破裂的玻璃,打出一个洞,然后偷走了钱包。成功后,他立刻打开钱包,看看自己的收获。不过,他这一次的“运气”并不好。钱包里除了银行卡、驾驶证等,就只剩下一堆零钱,所有的钱只有40块钱。他掏出钱,扔到手边的钱包,继续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

沿着路口向北,黄某走到一条东西向的小巷里。巷子位于两个小区之间,两边都停着车。很快,他又锁上了一辆白色越野车:驾驶证放在中控台下方的储物盒里,夹着一张小小的百元钞票。本质以同样的方式,黄某用弹弓将副驾驶侧的车窗打碎,并取下驾驶证和手提包。这次他的“运气”更好了。驾驶证内有1000元现金,手提包内有2000元现金。取出钱后,他将驾驶证和手提包放回车上,心满意足地返回酒店。

回来的路上,黄某路过一条南北巷子,看到车停在巷子里,便摸了摸运气。在巷子北段,他在一辆银色轿车的副驾驶座上发现了一个钱包,于是他用弹弓打破了副驾驶的车窗,偷走了钱包。他这次也很“幸运”,钱包里有800元现金。不过,他并没有扔掉钱包,而是将其带回了酒店。取出钱后,他将钱包藏到了房间厕所的天花板上。

做完这一切,黄某就睡着了,第二天上午10点起床吃饭。终于来到古城青州后,黄先生又前往博物馆和范公亭公园参观。下午1点,黄某来到酒店附近的一家网吧。然而他没想到,刚进入网吧不久,青州警方就赶到网吧将他抓获。

原来,黄某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带走,被盗时在车上留下了指纹。民警采集指纹后,通过指纹比对很快锁定了他。警方随后查明,黄某此前曾在衡水、山东临淄等地行窃,在两辆车内偷走1个LV手袋,其中一辆装有黑色手袋。

今年1月,青州法院对黄某开庭审理。法院查明,2018年6月至2018年7月,黄某采用破坏手段实施犯罪共计6起。被盗货值8090元,造成车辆损失2748元。法院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应予处罚。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并责令黄某返还被害人损失。

齐鲁晚报·齐鲁益天记者张岩通讯员安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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