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快速测定方法申请材料要求及发证范围交叉产品申报指南
1.一般原则和综合
1、采用快速计量方法的企业申请材料中是否可以只写快速计量的仪器?例如,对于一家大米生产公司,写出快速水分测定仪,但不写分析天平和烘箱?
答:如果企业采用快速方法进行工厂检查,只需列出该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即可;细则中无需列出相应的仪器设备。
2、认证范围重叠的产品。企业在申报时应有自主选择权,不能强制按照主导产品申报。
答:为加强统一管理,应根据主导产品确定。
三、7月1日之后上市销售且生产日期在7月1日之前的“十类”产品是否纳入调查范围。
答:2005年7月1日后市场销售、生产日期在7月1日前的10类合格产品不纳入无证查处范围,在保质期内可继续销售,无需加贴QS标志。
4、搅拌、冷却的地方是否需要离地?
答:一般情况下,食品的成品、半成品不允许直接接触地面。
5、采购质量控制是中小食品企业相对薄弱的环节。企业对原材料的控制到什么程度合适?
答:企业采购质量控制的最低要求是企业在采购时应核实采购物品的资质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还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在核实原材料采购时应建立相应记录。
6、仓储、仓库如何才能满足要求?有明确的标准吗?
答:按照总则和细则的规定执行。 2.3《现场核查表》中“仓库要求”要求仓库应干净整洁,地面平整无裂缝,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防爆等设施。仓库内的温度、湿度应满足原辅材料、成品等物品的储存要求。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包装材料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在一些食品生产许可审核细则中,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提出了具体要求。例如,《肉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中“生产场地”部分规定,生产“酱卤肉制品”、“熏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原料冷库、辅料库、成品库。检查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还将根据每种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
7.产品中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但使用的原料中含有食品添加剂,并在认证检查中被检出。如何确定?例如,酱卤肉制品中使用酱油,肉制品中不允许检出苯甲酸。
答:首先要明确的是,不允许添加并不代表不允许签出。需根据检测量及企业使用的原材料情况判断企业是否添加食品添加剂。
8、工厂生产设备及用于控制生产过程的相关仪器是否需要校准?
答: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相关仪器仪表也必须进行校准。属于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范围的仪器、仪表,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属于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范围的仪器仪表,应当由企业自行检定或者委托检定。
9、如果礼品包装中有认证产品,认证产品小包装的包装袋上是否会印(贴)QS标志,但大包装上不会印(贴)QS标志?礼包?
答:礼包是多种食品的混合包装。获证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必须印(贴)有QS标志。
10、部分产品标签标注审核规则规定的认证检验项目以外的指标。认证检查时,除审查规则规定的检查项目外,标签上标注的指标是否还需要一起进行检测?
答:如果企业在产品标签上标注了审核规则规定以外的其他指标,在认证检查时也必须进行检查,并根据企业标注的值进行判断。
11. 一些公司采用纸盘法进行细菌检测。它可以代替规定的检测方法吗?
答:使用试纸条进行细菌检测,以公司自建方法要求为准。测试结果应与标准测试方法的测试结果具有良好的一致性。
12、对于新成立、尚未进行批量生产的食品企业,如何有效查询其生产记录?
答:没有具体数量要求,但每批必须有记录。
13、企业必须配备的冷藏车可以租赁吗?
答:可以租,但不能临时租。
14、如果公司的成品仓库堆放着其他有用的促销品,而促销品不一定是食品(因为促销品往往是和产品一起发出的),这样可以吗?
答:公司成品仓库内存放一些与产品相关的物品是可以的,但存放不得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
15、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多是基于经验的描述(如干燥至含水量80%),而不是可监控的参数(如干燥至含水量20%)。这样可以吗?
答: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控制点可以通过经验来控制,而另一些则需要通过特定参数来控制。引导企业逐步实行科学管理,不断从经验控制走向参数控制。
16.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企业检验能力要求较高,规定了必要的检验设备。企业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购买相应的检验设备。目前的问题是,即使企业购买了齐全、相应的检验设备,也不一定能满足检验能力的要求,因为人员培训是一项远比购买设备更长期的任务。建议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厂检人员的操作考核,因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实验室的检验设备无用,无人操作设备闲置。答:考察企业是否具备检验能力,不仅要求企业拥有细则所列的仪器设备,还需要具备其他实验设备、化学试剂等,还需要考察企业的检验能力。检验人员。只有全面检查后才能得出是否一致的结论。
17.虽然审查细则对生产许可产品范围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但部分产品是否纳入准入范围仍存在不确定性。例如,烘焙咖啡生产企业从其他生产企业采购咖啡粉,添加奶精、糖制成速溶咖啡产品,该产品是否纳入审批范围?
答:《细则》明确规定,烘焙咖啡的认证范围包括烘焙咖啡豆和咖啡粉。速溶咖啡不属于烘焙咖啡的范畴,属于固体饮料。
18、总则要求企业必须具备5项标准(规定)。对于具体的企业,是否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有相关的标准(规定),例如使用纯净水的企业是否不需要GB2760和GB14880;固体饮料企业是否不需要GB5749?
答:如果产品生产企业不涉及总则规定的五项必要标准(法规)中的一项或多项,则企业无需有相应的标准。
19、米、面、油生产企业为了获取更大利润,往往对成品进行不当包装。建议现场检查时,抽查成品仓库内包装好的成品计量是否符合《定量包装计量监督规定》的规定。
答:根据具体要求,大包装不进行净含量检验。 《定量包装计量监督管理规定》同样适用于25公斤以内的定量包装产品。对于25公斤以下的定量包装产品,可按产品标签标注的数值进行检验。
20、验厂时批次的概念如何划分?我们应该设置天数为一批还是数量?
答:一般情况下,同一时间、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批次不是由天或数量决定的。
21、审查过程中,是否按照细则规定必须配备所有必要的生产设备?把一些企业设备替换成自制设备可以吗?
答:细则中规定的必要生产设备对于企业来说并非必不可少,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生产工艺合理减少。例如,在醋的生产中,有的企业用酒精进行醋酸发酵来生产醋,这样就省去了筛选、破碎、蒸煮等必要的生产设备。企业可以使用自制的生产设备,但必须能够满足工艺要求。
22、新版现场检查表2.2.3中提出“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有些产品如纯净水有相应的工厂规格,而空气洁净度可以查到大米、茶叶等产品生产车间对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的要求没有依据。如何判断?
答:关于食品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审核规则中有相应规定的,按照审核规则的具体规定进行核查。如果检验细则中没有相应规定,检验人员可以根据大米、茶叶等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对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和空气洁净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23、生产过程中如何验证过程检验?
答:过程检验的方法有多种。可以用仪器检验,也可以用感官检验。过程检验必须有相应的记录。
2、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
24. 压榨食用植物油是否测定溶剂残留量?
答:根据食用植物油标准,无论采用什么工艺生产食用植物油,都必须进行溶剂残留项目的检查。
25、碾米用水是否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答:抛光米所用的水也是生产用水。生产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26、一些生产加工设备,如大米生产设备、饮用水生产设备,多为组合式、成套式。企业填表时主要生产设备表应如何填写?
答:当生产设备为成套设备(组合设备)时,除在表格中填写成套设备外,还应根据审核逐项列出所涵盖的具体功能及对应的设备细节。
27、高筋小麦粉的多项性能指标均达到专用粉的要求。高筋小麦面粉企业是否需要配备面粉清洗机?
答:没有要求。但企业可以根据生产工艺的需要配备或不配备除粉器。
28、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生产190公斤铁桶、15公斤、20公斤塑料桶食用植物油。是否应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范围?是否应加QS标志?
答:企业生产的190公斤铁桶、15公斤、20公斤塑料桶装食用植物油应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并加贴(印制)QS标志,并在同时按照规定加贴食品标签。
29、《食用植物油细则》未将米糠油纳入认证范围,但米糠油的标准列于相关标准中。是否应该出具证明?
答:因为米糠油有相应的标准,所以米糠油可以通过认证。
30、小麦粉实施细则规定,面粉生产企业取得专用面粉生产许可证时,必须配备法林曲线测试仪。但检测仪价格昂贵,小企业无力购买和配备检测人员,因此无法获得专门的小麦粉生产许可证。能否允许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机构对“粉体质量”项目进行检验,并完成委托协议后,颁发特种粉体生产许可证。
答:根据小麦粉实施细则的要求,专用小麦粉生产企业必须配备法林曲线测试仪,否则专用小麦粉的质量无法控制。因此,本项目不予委托检验。
31、荞麦粉可以纳入小麦粉认证单位吗?
答:荞麦粉不能纳入小麦粉认证单位。
32、新版现场检查表6.3中,要求按规定流程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大米加工自动化程度较高。从大米原料到大米成品的整个加工流程基本封闭。无半成品,无法进行在制品检验。
答:大米加工自动化程度较高。从大米到成品米的整个加工过程基本封闭。但从大米到成品米仍需经过筛选、脱壳、碾米等工序。这可以通过设备来完成。通过观察窗进行产品过程检查。
33. 植物油的旧标准包括全精炼和半精炼的术语。新标准将产品分为一至四级,不要求全精炼和半精炼的标签。该声明是否应该从章程和证书中删除?
答:原植物油标准中没有提及全精炼和半精炼。细则中的认证单元是按照生产工艺划分的。按技术划分认证单元更为合理。
3.酱油、醋、味精、糖
34、“酱油”、“醋”的出厂检验设备缺少“恒温水浴锅”等,无法检测“菌落总数”和“大肠杆菌”。建议在详细信息中将本设备添加到必要的检查设备中。
答:细则中只列出了主要检测设备,一些辅助实验设备没有一一列出。现场检查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实。
35、灌装机灌装酱油后,是否必须用输送带将灌装好的瓶装酱油输送到包装车间?是否可以在灌装间开一个小窗口,人工传送到包装间?
答:是的,酱油灌装后可以人工处理。
36.味精需要半自动和自动包装设备。你能举个例子吗?
答:袋子可以手动装袋,但必须自动封口。
37、用白糖为原料可以生产软白糖吗?
答:不。
38、以豆粕、小麦粉为原料的酱油厂和以大米为原料的醋厂是否不需要配备筛选机?一些生产高盐稀酱油的企业只需将大豆、面粉、麦麸润湿,直接蒸熟,冷却,与曲混合即可。他们不需要破碎设备吗?
答:章程中没有对安检机的要求。如果以粉体为原料或者原料不需要粉碎,则不需要粉碎设备。同样以酒精为原料发酵生产食醋的企业不需要蒸煮设备。
4、肉制品
39、散装肉类产品是否属于认证范围?
答:审查规则规定的许可范围内的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必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肉制品出厂时必须进行包装。包装形式可以有多种,如大包装、小包装、桶装、盒装等。但无论何种形式的包装,出厂时都应有食品标签和QS标志。
第四十条肉制品认证单位内的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配备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洗手消毒设施。实际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只有一个入口(车间内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分开)。这可行吗?
答:肉制品企业的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开设置,避免交叉污染。人流和物流不得重叠,因此两个加工区域不能共用同一个入口。
41.肉制品生产企业“工厂内不得设置坑式厕所”。那么,距离生产车间25米处是不是不允许设置坑式厕所呢?
答:肉类制品生产企业厂内不得设置带化粪池、化粪池的坑式厕所;厂外也不存在可能污染食品的污染源。
42. 大多数肉制品生产商生产传统产品,加工工艺复杂,设备简陋。食品接触材料大多为木质材料(如木菜板、木桶等)。这样可以吗?
答:不能。《肉制品检验细则》规定,肉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加工设备、设施和器具必须采用不易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
43、肉制品蒸煮车间应为热加工间,位于生产品和熟产品生产区之间,但它属于生产品生产区还是熟产品生产区?
答:热加工车间是指加热熟化的过程,是一个独立的工段。
44、通则2.1.4要求污水沟应封闭,肉制品细则则要求明渠保持清洁;有冲突吗?
答:不冲突。总则为厂区污水沟的要求,细则为车间内明沟的要求。
45、细则规定有区域,规定区域要相对密闭。这个气密性和车间之间的气密性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答:加工人员和物料不得露天流动、转移。
46.总则规定:“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请问烹调肉制品的水和二次杀菌、内包装烹调的水是否也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水卫生标准”。
答:都是生产用水,应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
47、鱼肉香肠是否应纳入肉类产品或水产品的认证范围?
答:鱼肉香肠属于高温蒸煮香肠,属于肉制品和水产品的认证范围。但企业不必同时取得肉类产品和水产品两个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为肉类产品的企业,应当按照肉类产品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产品为水产品的企业,按水产品核发生产许可证;核查、认证检查可参照相应细则进行。其他认证产品交叉覆盖的问题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第四十八条企业标准合理性审查中,审查组应当在书面材料审查阶段对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推荐指标要求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如果牛肉干的蛋白质指标低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是否可行?
答:牛肉干的蛋白质指标不能降低,申请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5、乳制品
49、乳品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同一生产线交替生产巴氏奶和含乳饮料?
答:根据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乳品审查细则,企业可以使用同一生产线生产不同的产品。关键是企业在转产两种产品时,必须控制生产线的清洁和消毒。
50、风味奶是否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颁发范围?如果包含,蛋白质含量限制是多少?
答:调味奶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颁发范围。 GB5408.2-1999《灭菌乳》标准规定,灭菌风味乳的蛋白质不得低于2.3%。
51、大包装奶粉如何取样?
答:可以从大包装奶粉中抽取样品,将样品分成10份(可适当减少);同时拿一个空包装袋检查标签。但由于奶粉样品需要进行微生物指标检测,因此大包装奶粉样品的提取必须在无菌环境下完成。样品容器、采样工具和运输过程不得对样品造成污染。
52、企业单位增加或扩大产品品种,如在灭菌奶中添加有色奶等,是否需要注册?
答:在原生产条件基础上增加品种至同一认证单元的,无需备案;增加新品种、增加新生产线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进行现场审查并备案。
53、乳品生产企业中,如果企业拥有快速检测仪,是否还需要配备细则规定的检测设备?一些快速测试仪必须使用标准方法定期校准。如果企业没有规则规定的检测设备,就很难保证快速检测方法的准确性。
答:企业有快速检测仪,可以自行校准,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校准。例如:用标准样品校准或到当地质检机构校准。只要企业有相关的检验程序,就能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54、乳制品生产审查中的奶粉干法生产是指什么生产工艺?干法生产有哪些要求?
答:《乳品生产规范》中的奶粉干法生产是指生产企业仅依靠外部供应原料奶粉进行混合、包装的过程;该企业不具备原奶净化、灭菌浓缩、粉末喷雾干燥等生产工艺及设备。 。采用干法生产工艺的奶粉生产企业,生产车间必须符合净化车间要求,并有独立的空调系统(家用空调无法替代);空气净化系统;内部采用彩钢板作为隔断,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材料制成,保证生产环境达到恒温、恒湿、空气净化。车间应分为重点卫生区域和一般卫生区域。暴露的奶粉原料应存放在重点卫生区域,并保证重点卫生区域气压高于一般卫生区域。重点卫生区域的空气要定期用臭氧消毒。
55、液态奶生产设备需要牛奶净化设备。除了离心式牛奶净化机之外,还可以使用单过滤器还是双过滤器?企业只通过1个或2个200目尼龙过滤器过滤可以吗?
答:牛奶净化设备可以使用离心式牛奶净化器,单层或双层过滤器,但仅通过1至2 200目尼龙过滤器过滤是达不到要求的。
56、对某乳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两种炼乳产品,一种是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的甜炼乳,另一种是按照国家注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的。技术监督部门。甜炼乳(公司商标名称为“浓缩奶”,其生产工艺与甜炼乳相同,只是添加了糖,降低了蛋白质含量),公司申报的QS产品为甜炼乳符合国家标准的炼乳。审核期间应该做什么?处理?
答:企业生产的炼乳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检验结论应为不符合认证条件。
6. 饮料
57、物流净化设施具体指什么?
答:物流净化是指生产物料进入准洁净区和洁净区时的净化,包括去除外包装、清洗、消毒等。
58. 堕胎净化设施是否需要风淋室,或者消毒池就足够了?
人员净化的主要方法有风淋、消毒、洗手、更衣等,根据不同生产区域的要求设置部分或全部。
59、饮料细则中,要求生产车间准洁净区和洁净区有空气处理和空气消毒设施。清洁作业区域应为十万级及以上洁净厂房。固体饮料和二次灭菌含乳饮料的空气洁净度要求是否也遵循此要求?
答:瓶(桶)饮用水灌装车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0级,灌装区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级,或者灌装车间整体空气洁净度应达到1000级,必要时进行生产设备上明确要求有空气净化设备和风淋门。在审查过程中,首先,必须有必要的设备满足要求并且状况良好,其次,必须有操作和维护记录。
其他饮料的清洁操作区域(填充车间)应为100,000级或更高水平的干净工厂建筑。但是,必要的生产设备中不需要空气净化设备和空气淋浴门。因此,通常要求公司使用紫外线,喷雾剂等。消毒剂,熏蒸和其他措施可用于控制车间空气中的微生物。
对于使用后自由化过程产生的饮料和固体饮料,以及填充线本身中带有空气纯化填充空间(无菌填充线)的生产线,填充车间的环境要求可以相对放松。
60。是否需要针对所有边界指标进行测试矿泉水?
答:必须检查产品标签上所述的所有限制指标。至少一个边界指标必须满足标准的要求,其他指标应根据明确值来判断。如果标签上没有明确的边界指标,则无需检查。
61。在完成纯净水厂中瓶装水的自动填充和封盖过程后,使用吹风机或类似工具代替热收缩膜机器来完成包装(膜)过程。它符合认证条件吗?
答:您可以使用自制设备来替换热收缩膜机,但是自制设备必须能够完成热膜收缩过程,并且不会对产品造成污染。
62。很难确定饮用水研讨会上的空气净化水平。公司是否需要提供净化水平的证明?
答:可以根据设备的功能来判断饮用水研讨会的空气净化水平,也可以进行现场测量。如果公司建造自己的设备,则该公司必须能够证明空气清洁度可以达到所需的水平。
63。管理水分子中是否将水分子分为OH-和H+)?
答:离子水的产品名称并不表示产品的真实属性。企业应首先阐明其产品是天然矿泉水,喝纯净的水还是饮用水,然后遵循瓶装(桶)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规则中相应的要求。提供接受和审查。
64。主要是纯化的饮用水,如果添加饮用水,如果有一种水为90%至95%纯净的饮用水和5%至10%的饮用水,是否在签发证书的范围内?
答:瓶中的饮用水(桶)在认证范围内。上述产品应审查并发行为瓶中的饮用水(桶)。
65。如果纯净水生产公司没有浊度计,它可以使用比色管测试浊度吗?
答:企业可以使用其他方法进行出厂检查,但是必须验证所使用的方法,并且所使用方法的检查结果必须与标准检查方法的检查结果一致。很难使用视觉浊度方法满足指定的准确性要求,以测试纯水的浊度,因此不可行。
66。在工厂检查纯净水中,可以使用pH测试纸代替酸度计来测量pH值吗?
答:pH计的准确性可以达到0.01,而通用精度pH测试纸只能达到0.1,因此不能使用pH测试纸代替pH计。
67。是否允许碳酸饮料辅助填充物?
答:如果次要填充是指重新包装,则不允许重新包装碳酸饮料。
68.在对生产碳酸饮料的公司标准进行合理审查时,可以放松二氧化碳指标吗?
答:二氧化碳气体容量是碳酸饮料的重要指标。在公司标准下,二氧化碳气体容量必须满足GB/T10792“碳酸饮料(苏打饮料)”的要求。
69。如果首先填充纸浆饮料(罐装)然后进行消毒,并且没有机械化的填充设备,可以手动进行吗?
答案:否。饮料中的纸浆通常很小,可以进行机械填充。
70。在生产水果和蔬菜汁饮料中,如果根据罐装后的罐子进行灭菌,可以根据罐头法规遵循清洁区域和空气清洁度的要求,而不是与水果和水果和水果相关的规定蔬菜汁饮料?那要求呢?
答:可以根据罐头法规的要求进行。
71。为什么不能将水果醋包括在果饮料的许可范围中?
答:首先,我们需要在此处阐明“水果醋”产品的真实属性。如果它指的是酸果汁饮料,也就是说,果汁含量≥5%,则可以包含在发出果汁饮料的范围中;如果它是用于调味的醋,则应包括在醋的范围中。发行范围。
72。一种标记为“大豆牛奶”的饮料在7秒至10秒内通过130°C板热交换器进行灭菌。它不是无菌的罐头,装满塑料袋,保质期为2至7天。它可以被证明是蔬菜蛋白饮料吗? ?
答:根据植物蛋白饮料的卫生标准,产品必须进行高压灭菌或无菌包装过程。但是,上述产品的过程不符合此要求,因此该产品不包括在植物蛋白质饮料认证的范围中。
73。使用大麦麦芽作为原料生产的产品以及使用植物蛋白饮料技术的产品可以包括在植物蛋白饮料的认证中吗?是否根据植物蛋白饮料的卫生标准进行了对其公司标准的合理性审查?
答:它可以包含在植物蛋白质饮料认证范围中。必须根据植物蛋白饮料的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性审查。
74。有两个用于大豆饮料的标准,即GB16322-2003和QB/T2132-1995。但是,这两个标准的蛋白质要求不一致。 GB16322-2003要求蛋白质大于或等于0.5%,而QB/T2132-1995则不需要蛋白质。蛋白质的需求大于或等于1.0%,那么豆浆饮料的蛋白质指数应该基于哪种标准?
答案:GB16322-2003是“植物蛋白质饮料的卫生标准”,QB/T2132-1995是“豆浆和豆浆饮料”的标准。从列出的标准来看,问题中提到的“大豆饮料”是指豆浆饮料。大豆饮料是一种植物蛋白饮料,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标准,其蛋白质需求≥1.0%。
7。瞬间面条和饼干
75。关于GB7100-2003中“饼干卫生标准”中微生物指标的规定与QB1253-91“饼干的一般技术条件”中的规定不一致。应该如何实施?
答:根据GB7100-2003的“饼干卫生标准”。
76。如果饼干工厂没有必要的成型设备,例如,如果饼干饼干是手工或模具形成的,而不是使用层压板或卷切割机,它是否可以通过证书的发行?
答:根据饼干详细规则中的规定,饼干必须具有层压机,滚筒切割机和其他成型机。使用手动或模具的企业不符合详细规则的要求。
77。关于饼干的包装形式,单个包装的重量可以算作大包装。大型包装产品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答:大包装没有明确的重量限制。大包装产品不得直接包装到外包装盒中,但必须将塑料袋或其他包装材料包装到外壳中。
78.饼干制造商缺乏生产清脆的饼干的必要设备,例如滚筒打印机,而是使用模具和手工制作。他们生产的饼干由许多连锁面包店出售。这些产品已包装并有30天的保证期。可以签发证书吗?
答:企业在签发生产许可之前必须满足食品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的要求;企业必须按照饼干细节的要求使用成型设备。
79。瞬时米粉(米粉)具有QB/T2652-2004标准,这与瞬时面条标准完全不同。建议考虑是否基于IT和Instant Noodles技术之间的差异来包括它。
答案:尽管瞬间米粉(米粉)和瞬间面条是两种不同的产品,如果速溶米粉(米饭)可以满足即时面条法规的要求,您也可以申请即时生产许可证。
8。罐头食品
80。Tempeh罐头应属于哪个单位?罐头水果和蔬菜,其他罐头食品或腌制菜单项?
答:就Tempeh而言,它是一种发酵的大豆产品。 Tempeh罐头不属于罐装水果和蔬菜,而应属于其他罐头食品。但是,由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因此未包含在认证范围中。
81。肉类和家禽罐头以及罐装水果和蔬菜,如果没有行业标准,会发行证书吗?答:这两种类型的罐具有卫生标准,即使没有行业标准,也可以发行证书。
82。罐装咸核桃仁(QB 1411-91)和琥珀核桃罐头(QB1410-91)是否应包含在其他罐头产品申请单元中或烤食品申请单元中?
答案:罐装咸核桃仁(QB/T 1411-91)和琥珀色核桃仁罐(QB/T1410-91)应进行验证并证明为罐装产品。
83。一家企业申请了罐装野生蔬菜。包装是塑料。该企业声称包装是由高温抗性塑料制成的。它的过程完全符合罐头生产过程。可以被接受为罐子吗?
答:如果它是根据罐头过程生产的,则该产品不使用防腐剂,并且可以符合罐装水果和蔬菜的标准,可以根据罐头水果和蔬菜进行验证和发行。但是,有许多类型的野蔬菜。必须证明它们是人类消费安全的,如有必要,应将其视为新的资源食品。
84。在罐头鱼中,如果它是一种原材料问题,而由海污染引起的砷超过了标准,那么如何处理?
答: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不得在食品生产和加工中使用。
85。为什么在许可范围中不包括玉米罐头?甜玉米应归类为蔬菜。
答:根据当前详细规则中罐头产品的分类,将玉米罐头分类为其他罐头产品。在其他类型的罐头中,暂时尚未包含其他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本地标准的产品(目前尚无标准的玉米罐头标准)。
9。冷冻饮料
86。在冷冻饮料中测试食品添加剂时,是否必须测试糖精钠和c酸糖浆?还是只需要测试clicclamate?
答:根据详细规则的要求,必须进行所有检查。
87。对于冷饮产品,新规定规定“不得将盐水罐用作模制设备”。该规定过于笼统,应详细说明和定义。
答:新法规中不允许使用的盐水罐是指手动操作的盐水罐。可以使用盐水水箱方法中的总体连续硬化和成型设备,要求必须自动完成喂养和模具。
10。快速冷冻面条
88。快速冷冻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快速冷冻是将预处理的食物放在-30°C〜 -40°C的设备中。通常,它在30分钟内通过最大冰晶形成区,导致食物的中心温度从-1°C降至-5°C。产生的冰晶体直径小于100μm。快速食物的核心温度必须达到-18°C以下。
89。运输快速食品的要求是什么?
答:用于运输产品的车厢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车厢内的温度必须保持在-15°C以下。运输过程中产品的温度升高应保持在最低限度。
90。中国东北部的一些快速冻结面粉和稻米食品公司生产季节性产品。需要冷藏吗?
答:因为室外温度不能人为地控制,因此不能保证其低于负18°C,并且波动不超过2°C,因此需要冷藏。
91。豆腐皮肉,木薯粉和其他快速食品可以包含在“杂物谷物”制定的快速粉红色食品证书中吗?
答:豆腐皮肉,木薯粉不是冷冻的米饭。
92。生产快速粉红色食品的原材料应根据需要为“干净的水”。实际上,许多公司被浸泡在游泳池的蔬菜中,然后不断加水以溢出水。
答:它可以达到流动的水,以确保洗碗。
93.发行的范围是否包括冷冻肉丸(以淀粉或小麦面粉和肉为主要原材料)?如果参考快速米饭食品标准实施公司标准,可以将其包括在快速的米饭食品认证单元中。
答:快速冷冻的肉丸不是快速的米饭食品。它们不被纳入快速粉红色食品的应用中。
十一,蓬松的食物
94。如何掌握爆米花的必要生产设备?
答:必须是膨化设备和包装设备。
95。根据已发表的产品目录,牛奶葡萄酒,烤面包,薯条,薯片,牛奶片等。
答:奶酒,烤馄饨和牛奶片尚未包含在生产许可管理的范围中。马铃薯粉被用作根据某个膨化过程加工的土豆条和薯片,这是一种由膨化食品允许加工的土豆食品。马铃薯塞和油炸的浮肿过程,例如土豆。与食品相关的标准的要求是膨化食品,可以包含在签发证书范围中。
96。锅属于膨化食物吗?
答:如果古巴的生产过程符合膨化食品相关的手工艺品的要求,那么实施的产品标准和物理质量符合该国的要求和膨化食品的行业标准,并且可以包括在蓬松的食品范围中发行。
97。在检查浮肿食品证书中指定的非涂料类型无法检查“酸性价格”,“过氧化物价值”和“羟基基价”。建议:将规则的测试要求更改为检查要求:应不时测试“酸性价格”,“酸性价格”,“过氧化价值”和“羟基基价”。
答:必须检查油类型和油炸类型的“酸性价格”,“过氧化物价值”和“羟基价格”;油炸和非果实不能由脂肪含量划分。
98.膨化食品发行中可以包括天然水果和蔬菜片吗?
答案:否。水果和蔬菜酥脆的碎片具有特殊的行业标准QB2067-1995“水果,蔬菜脆皮霜”,因此不包括在膨化食品系列中。
99。用米饭或糖浆粘附的米蛋糕或米粉是膨化食物吗?
答:它是由大米,小米,玉米和其他谷物处理的,要加工成量明显增加的食物,然后是由凝聚力或涂料制成的酥脆食品,例如油脂,酱汁或坚果。达到浮肿食品相关标准的要求,或企业执行粉扑食品行业标准,可以属于膨化食品,并且可以包括在发行蓬松的食品范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