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税率上调至56%,5月1日起执行
据国家税务总局19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卷烟产品消费税政策进行重大调整。除调整生产环节计税价格、提高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增设了价格税,税率为5%,新政策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政策调整后,A类卷烟从价消费税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为56%,B类卷烟由30%调整为36%,雪茄烟由25%调整为36%。原A类、B类卷烟的分级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的50元划分线提高到70元,即对每标箱(200支)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进行分配。属于A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属于B类卷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文件还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卷烟批发销售额(不含货值)批发各种品牌、规格的卷烟。 -增值税)乘以批发层面的消费税,税率为5%。文件称,此举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提高烟草制品消费税。 (朱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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