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与香烟消费税征收差异详解:批发环节纳税义务及时间规定

日期: 2025-01-18 13:05:09 |浏览: 73|编号: 6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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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茄与香烟消费税征收差异详解:批发环节纳税义务及时间规定

批发商对雪茄的批发销售不征收消费税,但卷烟批发的税费计算要注意。

在消费税税目中,雪茄和卷烟属于不同的子类。根据规定,卷烟在批发阶段征收消费税,因此雪茄在批发阶段不征收消费税。同时请注意,在对卷烟批发征收消费税时,如果一个批发商向另一批发商销售,则无需征收消费税。只有向非卷烟批发商的销售才需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自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凭证之日起纳税义务;先开具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发票日期;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人外,受托人在货物交付委托人时,应当代为征税。纳税义务自受托方向委托方交付货物之日发生;

3.不向社会销售而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当自货物转让之日起缴纳税款;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自入境之日起纳税。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的税目具有选择性;

2、针对不同产品设计不同税率,同一产品同等征税;

3、消费税是包含在价格中的税费,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征收方式分为从价征收、从量征收和混合征收三种;

从价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按配额计算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流程简单;

6、消费税的税负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对消费品流通环节征收的各种税种的总称。它是政府对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可以向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含价税,仅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阶段缴纳。在随后的批发和零售阶段,由于价格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无需缴纳消费税,税费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销售时征税。纳税人生产的自用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免税;如果用于其他目的,则在转让使用时征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人应当在向委托人交付货物时征税,但受托人为个人的除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其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其所缴纳的税款可以按照规定扣除。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在申报进口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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