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网络招聘诈骗套路:如何识别高薪技师岗位背后的整容消费陷阱
互联网因其招聘覆盖面广、成本低廉而成为求职者的首选。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此来“挖坑”、“赚快钱”。该团伙层层设局,利用“代理出国劳务”、“有偿推广”、“模特推广”等手段骗取钱财。
让求职者在上岗前背负巨额债务。如何识别犯罪分子的伎俩和伎俩?我们来看看三个真实案例。
套路一:利用招聘高薪技师岗位,引诱求职者花大钱整容
于某纠集唐、张扬、张、李、王、沉等7名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策划实施招聘诈骗。
根据分工安排,唐某、张某在微信上发布招聘广告,谎称可以为求职者提供深圳高端消费场所的工作岗位。除了底薪,还有佣金和小费,工资特别丰厚。
当求职者前来面试时,李某龙负责接待,特意选择在各高档酒店大堂进行面试。唐某、张某阳冒充面试官进行采访。面试后表示,应聘者的能力符合岗位要求,但形象气质有待提高。
此时,王某瑞和沈某表示,有定点合作医院,可以为求职者提供全套服务,带他们到定点整形医院进行“整容、改善”。有些手术后,整容手术往往要花很多钱。一旦求职者表示无力支付巨额费用,该团伙就会引导求职者通过网贷支付整容费用。
据悉,目前已确定66名受害人被该犯罪团伙诈骗,诈骗金额总计超过150万。
罗湖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案件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以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并为受害人进行整形美容等高端消费,以获取合法权益。高薪工作。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判处相应刑罚。同时责令各被告退还本案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套路二:利用虚假高薪外企职位,引诱求职者支付高额服务费
于某、方某宝纠集黄准、黄某泽、张某阳在深圳设立劳务派遣公司,策划以引进境外劳务为幌子实施诈骗。
黄某准、黄莫泽通过网站、微信发布招聘广告,谎称海外某国急需工人。对求职者没有学历要求,经过短期培训即可找到工作,并获得丰厚的报酬。
当一名求职者表示有意向时,担任业务经理的张某阳以缴纳出国旅游“信息费”、“服务费”为名,骗取财物。
当求职者询问进展情况时,他以自己没有及时接电话、用人单位审核未能通过为由,多次辩解。
此案中,已查明61名受害人被该犯罪团伙诈骗,诈骗金额共计130万余元。
经罗湖法院审理,上述案件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以虚假劳动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并为受害人交付财物以获取高薪工作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判处相应刑罚。同时责令各被告退还本案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套路三:利用兼职高薪平面模特,引诱求职者支付高薪
李某明、刘某强、张某安、童某军成立电子商务公司。他们以招募兼职淘宝平面模特、提供促销服务为名,采取“真实摄影、高额收费、虚假促销”的方式,骗取高额金钱。服务费。
李某明在“前途优优APP”、“58同城”等网络平台发布高薪兼职平面模特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前来面试。刘某强、张某安、童某军担任采访经理,对虚假宣传公司业务和兼职模特报酬负有责任。
“通过”面试后,“模特”被要求支付1980元和2980元,理由是申请兼职模特工作需要先拍照、制作“模特卡”。摄影费用人民币至人民币3,980元;面对有消费能力的“模特”,面试经理会极力推荐该模特开展推广业务,谎称可以推广受害人进入娱乐、影视、广告、音乐等行业,并持续收费“模特”委托推广费从16800元到40000元不等。
为了制造提供兼职的假象,李某明在网上购买化妆品、红酒、手表、衣服、帽子、手袋等低价小商品,冒充淘宝合作商家的广告产品,并安排让“模特”在公司穿着上述产品拍摄所谓“广告”,并向“模特”支付100元至600元不等的“广告报酬”。
此案中,已查明22名受害人被该犯罪团伙诈骗,诈骗金额共计14万余元。
罗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明、张某安、童某军、刘某强捏造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被告人李某明诈骗数额巨大。被告人张某安、童某军、刘某强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判处相应刑罚。同时责令各被告退还本案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法官说:
2020年至今,罗湖法院已审理诈骗案件14起,判处43名被告人。从这些案件中可以发现,网络招聘犯罪分子呈链条式、有组织性。犯罪分子主要关注互联网的不稳定和匿名性。上下游分工明确,环节环环相扣,迷惑求职者;他表示,要提高反欺诈意识,谨防经济损失。现摘录相关信息,为求职者提供预防指南:
防范流氓中介 “流氓中介”是指以介绍就业为名,向求职者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找借口拖延或直接不履行合同的非法中介机构。
2.防止乱收费 “乱收费”是指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以就业名义收取登记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稳定工作费、证件审核费、服装费等,然后以各种理由拒绝他们。求职者被聘用或中途被解雇。
三防“被借”:公司录取求职者门槛低,还注明入职前需要培训或整容提升形象。由于求职者无力支付如此高额的费用,公司人员一步步指导求职者使用贷款软件,让求职者陷入了被“贷款”的陷阱。
“带薪实习”四防是指一些院校承诺为毕业生提供高薪行业实习岗位,但毕业生必须缴纳相关服务费用。
防范“非法传销”的五项防范是指组织者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上发布《校园创业》等视频,吸引大学生付费加入。事实上,他们继续向线下发展,并收取费用。
应聘者不要相信没有招聘门槛、薪资待遇极其丰厚的招聘信息。如果您在求职过程中发现“黑中介”、“不合理收费”、“要求贷款”或“带薪实习”等涉嫌“非法传销”的行为,应谨慎应对,拒绝支付相关费用。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应同时或单独处以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被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官提醒求职者,应客观认识自己的个人能力,工作报酬可参考市场价格。永远要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要一步一个脚印,多积累,多学习,在职场上走稳每一步。
【撰稿】邓子良芬雷
【作者】冯雷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