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军刀包商标纠纷案:威戈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

日期: 2025-01-04 05:03:54 |浏览: 24|编号: 6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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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军刀包商标纠纷案:威戈有限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不予注册复审行政纠纷

日常生活中,大家都见过或听说过标有“十字”图形的瑞士军刀包,尤其是背包。但这种使用是否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呢?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了原告伟格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不予注册审查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三人杨某、神盾电商不予注册审查行政纠纷一案。有限公司

本案诉争商标为第11748407号“WENGER及图片”商标,由原告威高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指定使用于第18类“旅行箱、旅行包、大背包”和其他商品。在申请登记和审查相继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威戈有限公司成立于1893年,与其母公司瑞士维氏集团一起,自1920年代以来一直是“瑞士军刀”产品的唯一制造商,并已成为瑞士军刀的代表。精湛的传统工艺。

1、诉争商标与“红十字”商标在图形轮廓、比例、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2、原告在行政阶段提交了大量商标使用证据,能够证明系争商标整体已形成独立商标。图形部分的显着性和识别功能不会使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与红十字会有任何联系; 3、第三方盾牌公司在行政阶段提交的证据存在误导性。原告已提交证据,即瑞士红十字会的意见书,认为诉争商标图形与“红十字”标志不近似。

综上,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

被告辩称,诉争商标与“红十字”标志近似。相关公众看到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时,可能会认为其与红十字会有一定联系,从而产生误解。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第三方杨某提交书面声明称(其他第三方被法院传唤后未出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意见):

1、根据商标法规定,与“红十字”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该条款没有排除条款。国外红十字会等组织的意见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我国可以注册与“红十字”标志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理由;

2、诉争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是其图形部分,该图形部分与“红十字”标志类似,且未指定颜色。实际使用时,任何颜色都可以;

3、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中国相关公众不会对诉争商标的商品产生误解。这种误解是客观存在的。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焦点为诉争商标是否与“红十字”标志近似。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瑞士军刀为何享誉全球?

首先大家要对瑞士的制度有一定的了解。

一战和二战期间,很多国家参战,都遭受了严重损失,但瑞士却幸免于难。为什么?不仅因为瑞士是永久中立国家,而且因为它实行全民兵役制度,所有瑞士男性成年后都必须服兵役。瑞士的国防意识很强。以其人口和每年55亿美元的军费计算,它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军队之一,军事实力也非常强大。

全民皆兵的瑞士,拥有堪称小国中最强典范的军事科技。 1945年至1949年期间,大量瑞士军刀通过美国军事学院商店出售给美国陆军、海军和空军。瑞士军刀从此享誉世界。

“瑞士军刀”制造商的商标权被军方收回

瑞士维氏公司是目前欧洲最大的刀具制造商。它生产瑞士军刀,曾被多位美国总统选为白宫礼物。刀柄上刻有总统签名,赠送给客人。 NASA 还将其列为宇航员的便携式工具。实际上是世界公认的“品质王牌”。

维氏瑞士军刀(Victorinox)已有134年的历史,一直使用“瑞士军工”商标。不过,2013年,瑞士陆军向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申请重新获得“瑞士军用”商标权。这意味着瑞士维氏必须放弃其商标权。

2018年2月,瑞士军方正式获得该商标权。据10月23日消息,瑞士军方再次获得瑞士维氏公司在瑞士和美国注册的“瑞士军事”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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