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品百姿公司销售假冒BURBERRY产品被判侵权,赔偿勃贝雷有限公司180万元
因北京尚品百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品百子公司)在其运营的尚品网销售假冒BURBERRY产品,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使用BURBERRY商标,并委托进口代理北京捷航盛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航盛达公司)与报关买家上海耀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宇公司)进口三多批假冒BURBERRY商标侵权商品货值589万余元,被海关罚款没收并处罚。 4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判令尚品百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BURBERRY LIMITED 180万元。
因销售假冒 BURBERRY 被起诉
BURBERRY有限公司声称,该公司是BURBERRY注册商标的专有所有人。 2011年以来,尚品百子公司继续未经许可在其网站显着位置使用该公司的注册商标,展示该公司享有版权的海报和照片,推销、销售假冒BURBERRY产品。 2013年5月,双方就该公司使用受版权保护的图像问题达成和解,并承诺尊重彼此的知识产权。但同年11月,该公司分别在尚品网和天猫商城“尚品奥特莱斯官方旗舰店”销售一款BURBERRY钱包和衬衫,被鉴定为假冒产品。
2013年12月,北京海关查获三批假冒BURBERRY商标的侵权商品。实际收货人均为尚品百子公司。两批货物的报关业务单位为界行盛达公司,收货单位为耀宇公司。案值589万余元,预计利润总额超过2000万元。这三批货物的进口代理公司为界行盛达公司,垫款人为耀宇公司。北京海关没收了上述三家公司的侵权货物,并对三家公司处以罚款。所有罚款均由尚品百子公司实际缴纳。
2013年12月,北京朝阳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尚品百子公司擅自使用博贝乐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并擅自销售带有该公司注册商标标志的产品,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 2015年12月,尚品百子公司仍在尚品网显着位置使用涉案注册商标。
博贝莱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商标专用权,尚品百子公司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界航盛达公司、耀宇公司与该公司共同进口假冒商品,也应对其共同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巴宝莉有限公司成立于1856年,是英国著名的服装、箱包、皮具、珠宝等高端时尚用品和奢侈品制造商。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取得BURBERRY英文字母、骑士图形、网格图形等商标专用权,均在有效期内。 201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和商标局分别认定BURBERRY商标为驰名商标。
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
尚品百子公司在尚品网、百度词条上一直声称其“官方授权、100%正品”,并在网站、专题活动、专栏等显着位置使用涉案商标介绍历史。巴宝莉有限公司表示,其从未获得授权使用商标或销售产品,其介绍的品牌历史和正品鉴别方法不准确。上述行为使消费者误认为尚品网及其销售的产品与该公司有关。他们通过攀附公司商誉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这构成了通过虚假宣传进行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为此,博贝尔有限公司将尚品百子公司、界行胜达公司、耀宇公司诉至法院。针对商标侵权,要求三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尚品百子公司索赔450万元。 ,并要求界行盛达公司、耀宇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00万元;鉴于不正当竞争,要求尚品百子公司停止侵权,并索赔损失50万元。
尚品百子公司辩称,该公司使用BURBERRY商标作为B2C购物平台的目的是为了宣传相关产品,该商标的使用具有指示性,不构成商标侵权。双方于2013年达成和解,博贝莱有限公司无权单独提起诉讼。针对2013年在尚品网、天猫商城销售假冒产品的指控,该公司表示缺乏事实依据,且已超过诉讼时效。对于海关没收的产品,该公司表示,其在进入市场前被扣押,并未给博贝乐有限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尚品百子公司表示,已尽到货前严格检查和关注的义务。抵达港口。其并不知道这些货物是假货。该进口行为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宣传100%官方授权正品,该公司表示并非虚假宣传,而是公司的企业追求。网站上使用BURBERRY商标、品牌故事等并非故意,双方不存在竞争关系。公司还认为,博贝莱有限公司主张的赔偿金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界航盛达公司声称,其收到货款后才按照尚品百子公司的要求将货款兑换成欧元,并在货物到达后向海关申报。其未参与采购、运输和内销,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同意以因共谋或故意而已采取合理谨慎为由承担法律责任。耀宇公司声称,公司仅提供融资服务,不参与海外采购。它既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对货物进行审查。其声称不构成商标侵权,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尚品网赔偿180万元。
经朝阳区法院查处,尚品百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尚品网、尚品奥特莱斯均为该公司运营的B2C电子商务网站。此外,公司于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在天猫商城开设“尚品奥特莱斯官方旗舰店”,进行线上销售。尚品网设有BURBERRY专栏,多次进行品牌主题促销。 BURBERRY商标已在网站首页、主题活动页面、栏目等处多次使用,同时尚品网也一直在展示和销售带有BURBERRY商标的产品。尚品奥特莱斯女装频道首页及产品页也多次使用BURBERRY商标及相关产品的宣传海报来展示和销售BURBERRY产品。
2013年11月,BURBERRY有限公司在尚品网购买了一款BURBERRY炭灰色男士短款钱包进行公证。网站称,市场参考价为2900元,购买价为1990元。巴宝莉有限公司指控该钱包为侵权产品,并向法庭提交了实际产品。尚品百子公司声称该钱包是真品,并以实物未经公证处封存为由,否认其为公证购买。尚品百子公司表示,其全资母公司已与意大利两家公司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约350件BURBERRY产品。巴宝莉有限公司表示,采购产品的两家意大利公司并非巴宝莉授权经销商。
据悉,法院多次询问,尚品百子公司始终无法提交2011年以来销售的BURBERRY产品的采购来源。根据该海外公司开具的形式发票,尚品百子公司购买的BURBERRY产品的进货价格百子公司大约是零售价的40%-45%。此外,尚品百子公司曾于2015年、2016年因产品抽检不合格、广告语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受到工商部门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尚品百子公司销售假冒BURBERRY商标的产品,并未经许可使用BURBERRY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其在网站上展示和使用BURBERRY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使用,也构成侵权。作为奢侈品购物网站的运营者,尚品百子公司有更高的义务关注商品的真伪和产地。 BURBERRY作为世界知名品牌,进口时更应严格注意。但尚品百子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口涉案产品,且未对产品进行任何检验。综合上述行为,可以认定该公司应当明知侵权货物仍在进口,故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尚品百子公司的行为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该公司经合法授权销售与博贝尔有限公司类似的产品,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宣传。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尚品百子公司、界行胜达公司、耀宇公司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尚品百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责令尚品百子公司赔偿博贝尔公司商标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140万元,不正当竞争造成的经济损失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