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布:619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达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任务631批次,涉及烘焙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制品、糕点、糖果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判定,合格样品619批次、不合格样品12批次纳入抽样检验项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徐州宏基伟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注为江苏徐州云泉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红高粱酒,含有甜蜜素(以甜蜜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初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2、镇江市丹徒区新城富泰隆超市销售、丹徒区固阳镇永丰食品厂生产的苏精果(油炸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3、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雄宇副食超市销售的、标注为无锡老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糕的细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4、宿迁市沭阳县舒城虎坪便利店销售的、标注为常州美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丝绒蛋糕细菌菌落总数和霉菌总数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标准。检验机构为徐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5、苏州市吴中区七号食品店销售、苏州益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珍珠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初检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复检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6、宿城区西厨金地生活世纪华联超市连锁店销售的古田县金香食用菌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生产的杂味花生(油炸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宿迁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徐州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7、扬州市江都区科摩时光食品店销售的苏州仙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香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镇江临平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丹阳市鄢陵镇兴盛酒厂生产的丹阳黄酒露酒精含量不符合产品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9、淮安市金湖县金湖桥沟超市销售的桂花莲子莲藕粉,标注为扬州联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莲子莲藕粉,存在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南京站。
10、淮安市清江浦区泰和居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注为“无锡五谷食代科技有限公司”的绿豆莲子豆奶存在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南京站。
11、福建省晋江市永和富华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太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淮安市利群时代贸易有限公司金湖店销售的牛轧糖,大肠菌群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南京站。
12、盐城市盐都区龙港镇奥特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注为兴化五味调味食品厂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包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食品检验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情况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处置工作,摸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核查处置情况。
特此通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