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商务部推动旧货流通网络建设,寄卖行取消行政特批手续
2009年初,商务部印发《关于完善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旧货流通网络建设,盘活企业资产,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满足消费需求不同的人。
寄售行曾经是一个特殊的行政审批行业,就像酒店业、印刷业一样。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寄售商这几年取消了特别行政审批程序。国家对寄售行业的监管也比较宽松。另外,“寄售行”并不是“当铺”的变相称呼。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寄售:货主委托寄售银行代售,双方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寄售商不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仅在寄售期间拥有该物品的管理权,即该物品的所有权并未转移。寄卖行只在物品售出后收取一定的服务费。没有买断或现场借贷。
典当:物品所有者将物品抵押给当铺,现场获得一定金额的钱。在典当过程中,物品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从原所有者转移到当铺。
各寄售行收取的利息没有统一标准。每月利息高至20%,低至5%。代销银行经工商部门注册后即可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因此代销银行不能开展金银珠宝抵押贷款业务。寄卖店逐渐兴起,对各当铺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平均而言,当铺的业务减少了约20%。房产、汽车等大件抵押贷款的利息按月计算。每月利息从5%到20%不等。
办理登记时,寄售商可直接到所在地辖区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登记所需资料请参阅《个体工商户管理细则》。不予登记的,将要求其所在地工商机关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不予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文档。否则,就是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次金融危机背景下,寄售行业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模式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并得到了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