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析烟草消费税:从价税与从量税的详细构成及法律依据

日期: 2024-12-22 07:11:15 |浏览: 37|编号: 6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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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析烟草消费税:从价税与从量税的详细构成及法律依据

烟草消费税由从价税和从量税两部分组成。

(1)从价税:生产过程中,A类卷烟为56%,B类卷烟为36%,雪茄为36%,烟丝为30%。在批发层面,所有卷烟均征收11%的从价消费税。

(二)从量税:对所有生产阶段的卷烟征收0.003元/支的从量消费税;卷烟批发阶段均征收0.005元/支的从量消费税。

【法律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用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纳税人住所地或者居住地申报,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人为个人外,受委托人应当向组织机构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进口应税消费品必须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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