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发布 白酒税率未调整 投资者安心
这备受
关注的消费税法草案终于出炉,白酒股的投资者们吃了一颗令人放心的药丸。
12月3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下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市场关注的白酒税率并未调整,也未纳入落后征税改革试点,以往在生产(进口)环节的征税政策仍延续,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总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消费税的基本制度框架,维持了现行的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同时,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升级为法律。
接受证券时报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现代税收制度建设。同时,新增“授权国务院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试点”的内容,也可以推动下一步消费税改革,对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引导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以及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现代税收制度。
酒类没有增税,税负总体上保持不变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流转税。在实践中,消费税的对象具有高度选择性,往往侧重于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因此消费税可以成为国家引导消费行为、调整消费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
从目前的15个消费税项目来看,应税商品主要是影响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资源以及高污染、高能耗的产品。
据了解,消费税改革之初,主要重点是调整消费税的范围和税率。例如,消费税范围增加和减少,酒类、小排量摩托车、普通化妆品等不再征收消费税,电池、油漆等高污染产品被纳入消费税范围。在消费税税率调整方面,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自2014年起上调了3次,2015年烟草消费税税率大幅上调,2016年超豪华车消费税税率上调10%。今年的消费税改革将调整征收环节和收入归属,改革进入关键期。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实施较大幅度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分划改革推进方案》,其中指出,按照健全地方税制改革的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目前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部分消费税项目将逐步转向批发或零售集合的链接。
此前,有专家预测,随着贵重珠宝首饰和玉石的收管延期,未来有可能烟酒被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但消费税延期征收对烟、车、油影响不大, 但它将对白酒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11 月 29 日,有媒体报道称,“从消息人士处获悉,消费税法草案可能会在年底前公布,以完成现有的工作安排”。正是这一消息引发了酿酒板块的大幅下跌,领跌当日下跌,跌幅为 1.53%。其中,贵州茅台下跌3.98%,至1129.00元,成交额93.4亿元,较市值1241.61元高出1414.38亿元。与此同时,山西汾酒和古井宫酒跌幅居前列。
在《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发布之前,整个白酒行业都发生了重大调整。据证券时报和Databao统计,白酒板块在过去10个交易日下跌了约7%,白酒公司A股市场市值也从2.5万多元跌至最新的2.48万亿元,期间共蒸发1940亿元。行业龙头贵州茅台市值蒸发1436亿元,五粮液A股市场市值蒸发290亿元,山西汾酒、泸州老窖、顺新农业、英家工酒、金士园等A股市场市值蒸发超过10亿元。
但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市场关注的白酒税率并未调整,也未纳入落后征税改革试点,以往在生产(进口)环节的征税政策仍延续,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此外,根据《征求意见稿》税目和税率表,除生产(进口)卷烟外,对卷烟在批发阶段征税,每支卷烟加收11%加0.005元的税率;雪茄生产(进口)按 36% 的税率征税;高端化妆品在生产(进口)过程中按 15% 的税率征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以及钻石和钻石首饰在零售层面按 5% 的税率征税;除了生产(进口)超豪华汽车外,零售层面的税率为 10%。
北京国计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消费税的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主要根据征收流程的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的范围;结合改革结果,补充和完善了税目和税率表。
国务院可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整体维持了现行税收框架和税负水平,同时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升级为法律。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设立了关于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授权国务院根据消费税监管的特点调整税率。
李旭红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消费税的基本制度框架,整体维持了现行的税收框架和税负水平。主要根据征收流程的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的范围;结合改革结果,补充和完善了税目和税率表。但是,根据消费税改革的需要,消费税法中将设置过渡条款。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地方税制和中央地方收入分配改革的有关要求,并考虑到消费税立法后改革工作将继续进行,授权国务院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并增加了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的表述,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项、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李旭红认为,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特定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实践中,消费税可以成为国家引导消费行为、调整消费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政策工具。《征求意见稿》将有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现代税收制度建设。同时,新增“授权国务院依法组织开展相关试点”的内容,也可以推动下一步消费税改革,对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收入分配,引导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以及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中国现代税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