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把与用的区别,动作施加对象竟不同?

日期: 2025-10-20 03:02:42 |浏览: 5|编号: 10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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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把与用的区别,动作施加对象竟不同?

拿起,字从手,从巴,巴亦声。“巴”指附着、黏着、匍匐。“手”与“巴”组合,示意手掌紧贴在柄部上。其根本含义:抓握;掌握;

象形文字,甲骨文呈现桶状形态,桶具实用价值,因而引申为用途之意。根本含义为运用,采纳。与本义相同,在《说文》中,这种字最常见的功能是充当动词和名词,作动词可表达运用、借助,作名词通常指代器具或物品。

区别:

将一个物件执行一个行为,这个行为是作用在物件本身上的;而借助一个物件执行一个行为,这个行为就不作用于该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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